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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紧紧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的目标,加大对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的打击力度。
10月27日以来,出动人员2300余人次,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立案查处120起。

2023年11月3日,当事人在永康市古山镇古山二村农田实施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在永康市古山镇胡库下村农田焚烧草木灰,实施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2023年11月1日,当事人在永康市古山镇世雅上街村金鼓商街附近露天场所焚烧树叶、垃圾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2023年10月31日,当事人在永康市古山镇胡库下村实施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2023年10月30日,当事人在永康市芝英镇芝英六村附近农田实施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等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案例六

2023年10月29日,当事人在永康市芝英镇五村附近农田内实施在露天场所焚烧树叶等其他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来源: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封面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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